山西《臨期食品管理規范》3月11日起實施
為規范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健康權,日前,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制定發布《臨期食品管理規范》省級地方標準(以下簡稱《規范》),并將于3月11日起實施。
《規范》突出“四個明確”:一是明確臨期食品的界定標準。根據食品保質期不同,參考行業慣例,對食品臨近保質期進行了界定。二是明確臨期食品儲存管理要求。對臨期食品應分類分區存放,做好先進先出及對應儲存標識,將臨期食品檢查納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三是明確銷售過程管控。對“專區陳列”“醒目提示”“動態追溯”“臨期預警”等提出明確要求。特別強調捆綁搭售的食品臨近保質期時,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或“臨期食品”。四是明確處置過程管理。食品銷售者應建立臨期食品處置臺賬,加強臨期食品退貨管理。如食品銷售者主動自行銷毀臨期食品的,應當采用染色、毀形等措施銷毀食品,確保其不再流入市場。
為規范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健康權,日前,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制定發布《臨期食品管理規范》省級地方標準(以下簡稱《規范》),并將于3月11日起實施。
《規范》突出“四個明確”:一是明確臨期食品的界定標準。根據食品保質期不同,參考行業慣例,對食品臨近保質期進行了界定。二是明確臨期食品儲存管理要求。對臨期食品應分類分區存放,做好先進先出及對應儲存標識,將臨期食品檢查納入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三是明確銷售過程管控。對“專區陳列”“醒目提示”“動態追溯”“臨期預警”等提出明確要求。特別強調捆綁搭售的食品臨近保質期時,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或“臨期食品”。四是明確處置過程管理。食品銷售者應建立臨期食品處置臺賬,加強臨期食品退貨管理。如食品銷售者主動自行銷毀臨期食品的,應當采用染色、毀形等措施銷毀食品,確保其不再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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