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兩部門發布公告
記者13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監管的公告》,進一步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主體責任,切實防范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安全風險,保障消費者安全。
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境內召回主體方面,公告明確跨境電商企業承擔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求其應當委托一家境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工作。
在強化跨境電商企業相關義務方面,公告要求跨境電商企業發現相關食品存在質量安全風險或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通知受委托企業召回已銷售食品并妥善處理。召回和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向市場監管等部門報告。
為壓實跨境電商平臺責任,公告要求跨境電商平臺應督促跨境電商企業加強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敦促跨境電商企業和受委托企業做好召回等工作。對不采取主動召回措施的跨境電商企業,暫停為其提供平臺服務。
據了解,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召回監管力度,對不履行召回相關義務的跨境電商企業、受委托的境內企業及跨境電商平臺,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并通報有關部門納入信用管理。
記者13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監管的公告》,進一步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主體責任,切實防范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安全風險,保障消費者安全。
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境內召回主體方面,公告明確跨境電商企業承擔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求其應當委托一家境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食品召回工作。
在強化跨境電商企業相關義務方面,公告要求跨境電商企業發現相關食品存在質量安全風險或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通知受委托企業召回已銷售食品并妥善處理。召回和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向市場監管等部門報告。
為壓實跨境電商平臺責任,公告要求跨境電商平臺應督促跨境電商企業加強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敦促跨境電商企業和受委托企業做好召回等工作。對不采取主動召回措施的跨境電商企業,暫停為其提供平臺服務。
據了解,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召回監管力度,對不履行召回相關義務的跨境電商企業、受委托的境內企業及跨境電商平臺,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并通報有關部門納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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