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對“廣告引證內容”“引證廣告”的概念、廣告引證內容應當遵守的一般性原則和合規要求進行細化;對群眾反映集中的“銷量第一、市場占有率第一”等廣告宣傳用語是否屬于違法使用絕對化用語作出回應;對引證廣告中廣告經營者的認定和法律責任進行明確。為更好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市場監管總局就《指南》公開征求意見,為期一個月。
廣告是廣大經營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來,部分經營者以明顯量身定制的研究報告等為依據,在廣告宣傳中進行“蘿卜坑式引證”,人為制造“首創”“第一”等噱頭;部分經營者在廣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等手段,著力突出商品或服務賣點的同時,顯著弱化可能影響消費購買決策的不利信息。上述行為擾亂市場秩序,加劇“內卷式”競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需要進一步加以規范。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對“廣告引證內容”“引證廣告”的概念、廣告引證內容應當遵守的一般性原則和合規要求進行細化;對群眾反映集中的“銷量第一、市場占有率第一”等廣告宣傳用語是否屬于違法使用絕對化用語作出回應;對引證廣告中廣告經營者的認定和法律責任進行明確。為更好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市場監管總局就《指南》公開征求意見,為期一個月。
廣告是廣大經營主體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來,部分經營者以明顯量身定制的研究報告等為依據,在廣告宣傳中進行“蘿卜坑式引證”,人為制造“首創”“第一”等噱頭;部分經營者在廣告中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等手段,著力突出商品或服務賣點的同時,顯著弱化可能影響消費購買決策的不利信息。上述行為擾亂市場秩序,加劇“內卷式”競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需要進一步加以規范。
- 逐新啟智向未來——從三個關鍵詞看“十五五”高質量發展新動能(2026-03-11)
- 匯聚起團結奮斗、共創未來的磅礴力量——全國政協十四屆四次會議巡禮(2026-03-11)
- 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條例構建公平的市場監管規則(2026-03-10)
- 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2026-03-09)
- 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2026-03-09)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3458號